我在一企业连续工作23年,工作时间每月上28天算全勤,每天8小时,(职务车间主任)近期由于工资逐渐减少,就电话找总经理能否加点工资,我在家等答复,三天后公司开会时领导说我辞职不干了(听说),因要面子就没再去。现在公司要开除我,如果被开除请教: 1 能否以没有加班费为理由要补偿金?还有其他理由吗?; 2 我1987年进公司到现在,公司先后换名改制(法人代表没换过)我一在公司干,经查养老金从1997年开时交的,(以前我农村户口)能要求公司补交吗?。
-
1、可以要求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而定;2、可以要求补缴95年以后的养老金。
-
可以主张加班费,你的情况相对复杂,建议在当地请律师处理。
-
你好。
莱芜的单位像你这种“被旷工”现象不少。
首先你先与公司协商一下;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
为了下一步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你应积极采取些补救措施。光在家等着,不去上班,公司有可能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可电话咨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