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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我们买了一套二手房,价格80万。当初看房子的时候房东告诉我们阳台有点小问题,有个裂缝,但是她承诺帮我们修,并说物业会修,免费维修。合同上写的是7月交房,但是因为当时我们要赶着住进去,所以就让房东提前交房,那时候阳台没有修好。房东说物业来修,且免费,我就说既然这样,我搬进去再修。搬进去之后,脱了一个月也没有修,因为物业虽承诺修,但是后来又说要出2.7万,其中房产出1.3万,前房东出1.4万。但是因为修阳台牵扯楼下的住户。楼下住户不让修,理由他怀疑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要求物业给他一份阳台最大承重和房屋设计图纸。但是物业和房产逃避,因为我们房子钱已经全部付清,前房东已搬走,也不愿意帮我们联系这件事情,只答应出1.4万,超出的不出。之前有房屋检测报告,上面说是因为前房东阳台超载造成,但是检测报告有很大漏洞。而且周围住户也有部分阳台有裂缝,故房子质量可能有问题。我们现在已经搬进去了,但是没有人帮我们修阳台 ,本来高高兴兴,现在弄的一肚子火。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要是想起诉,请问起诉谁?什么理由?1 要是房屋质量有问题,我们起诉谁?2 前房东使用阳台超载,我们应该起诉谁?

房产纠纷
2010-07-18 10:20:3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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