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3日经XX地产与卖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当场交纳3万元定金。合同约定价款109万元,采用银行贷款。合同签订后9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如一方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当于房价20%违约金。同时,卖方配偶签署了同意出售证明。2009年8月29日,买方通过银行卡支付卖方26万元,加上定金共29万元作为购房首付款,卖方签署了收款证明。其后,通过链家地产多次催促卖方办理银行面签,一直未遂。经多次协调,于2009年11月中旬双方同意配合去银行面签,结果银行要求出示离婚协议,而离婚协议约定签订时间早于房屋买卖合同时间,并且已经约定将住房给其未成年儿子(监护人为卖方前妻,已签订了同意出售证明)。银行要求卖方双方办理公证或者将房屋转让给其前妻后再办理房屋买卖。银行面签因此没有办成。后通过XX地产多次与卖方协商,一直未果。请问要通过诉讼的话能法院会支持那些请求?
肯请答复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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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无权处分该房产,因此涉嫌违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注意收集证据。详情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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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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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约定,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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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诉讼专业,建议您把合同带来与律师详谈。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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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依据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赔偿损失;并且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完成交房的义务。
或者返还原状。如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
详情可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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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具体情况。
建议带齐你的资料,来律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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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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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代理过很多这样的案件,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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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方涉嫌违约,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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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从两个角度入手:
1、可先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有权要求赔偿因其迟延履行给你造成的损失。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第113条;如不想要房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中介费及房屋差价损失等。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96条、第97条、第113条、第114条。
2、如对方提出合同无效主张且得到法院支持,可转诉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受到的损失。损失主要为房屋差价,损失确认由法院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评估或鉴定,建议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8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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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卖方违约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携带合同和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以更准确的为你做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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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办理,主张对方违约,要求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房款祝福给签订合同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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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涉及是比较复杂的房屋买卖纠纷,显然主动权在你一方但是选择如何诉讼却很关键。建议与律师沟通分析前后然后选择最快捷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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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