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按业绩提成来发工资的,底薪加提成,提成就是公司所说的奖金。 但是,因为公司发展招聘了很多新员工和引进一些设备,造成了成本超出,这超出部分,公司却在我們业绩提成的奖金里打折扣,来把成本钱扣回去。相当于是每个员工来支付这设备的钱和聘请新员工的工薪(新员工拿实习工资,前三个月实习,不能做业绩)。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 我們很困惑,一直以来都这样。以前,公司要重新装修,居然那装修费,也算在成本里。我們不懂的是,我們又不是老板、不是股东,为什么要我們来承担公司发展需要而必须投资的资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