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赶火车前在一小店买了瓶水,老板执意要我进店里交钱,我没想什么就进了,给了钱后就听到有东西掉地,往地上看去,是店里摆的玉镯,断3截了,我只有捡起来拿给老板了。接着老板说了,玉镯标价298,看我是学生打八折,我说没钱,老板就说,我要是在你身上搜出钱你怎么说,声色俱厉的。然后僵持了几分钟,我急着赶火车,退步了,就说只能给50,然后又过几分钟老板就收了这50,但是那烂玉他不给我。我就不想耗时,去上火车了。
中间,我一直觉得那玉是老板故意在我身后摔的,但没注意到。那么,我想问,这类纠纷找警察还是315有用?店主算不算敲诈勒索?那些摆小店的玉,实际值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