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郑州市XX的店长.5月31号我们的副店辞职.我从6月1号开始上全天班.早上8:50-晚上10:00 这之间我们的区域主管口头承诺过我说把我们副店的工资发给我.然而今天的工资表做出以后.我发现承诺给我的工资并没有发给我.我打电话问.他这边竟然说要给我补100-200元.我就跟他说我上的是一个月的全天班.如果你不给也可以.那就除去我正常上班的时间剩下的按加班.一小时按多少钱的加班?我们的正常上班时间是8:50-15:00 14:30-22:00 请问这个问题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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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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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加班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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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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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加班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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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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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法律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两天。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超过的部分按照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休息的,支付本人200%的工资。全部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日加班换算为小时工资,休息日换算为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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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