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遗嘱继承方面的问题。我公公有三个孩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现在公公婆婆与小儿子的一家三口一起生活。我公公去公证处办理房屋遗嘱继承,是否需要他的三个儿女都到位,婚前他的大女儿和大儿子已经有过口头答应。他们俩均在南方居住,请问他们两个是否需要去公证处?我是小儿子的妻子,如果房屋遗嘱继承公证完结,将来继承时我与其婚姻关系继续,请问我是否有继承权?公证书上是否需要提及这些字眼?谢谢。

继承
2010-07-11 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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