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加工公司,从07年开始,该公司每年都承包给法人,一直以来公司每次的会议纪要几乎都是由法人保管,而我股东手上有的都是些不完整的会议记录,从承包至今,一直都未将承包金给我们,每当说要承包金时,承包人(即法人)就说增加了固定资产(可是我们没发现增加了什么固定资产没有承包金),承包金刚好抵了,可是我在公司有借款,希望能用承包金抵借条,而法人(也是承包人)却不同意,,于是由此我们这间产生矛盾,现在我不想继续与他合伙了,想撤消这个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再谈判,希望这个公司能重新洗牌,我可以这样做吗,这样做有什么后果吗?(注:法人说公司资产有1200万,我占24%股,目前欠公司借款150万,法人欠我三年承包金156万(会议纪要在法人那,可法人不拿出来,但厂里部分职工可以证明是法人承包了三年),遇到这种情况,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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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的话,也可以诉讼解散公司,但必须要公司出现二年以上经营管理重大问题才可以。法律解决程序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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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你的想法是可以实现的。由于公司解散涉及处理的法律问题很多,需要专业人员参与,建议委托律师事务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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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向你出示公司财务信息。
如果要求清算程序方面还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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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股东行使查账权,确认一下公司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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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