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6年12月被认定为工伤,2007年被法院给撤销,2009年2月又被二次认定为工伤。2010年3月又经过行政复议并维持了认定,但是我却不知情,直到2010年7月8日我接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公司又提起了行政诉讼。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个私人企业,他们欺负我不懂法,请不起律师,所以一直在恶意诉讼。
我被劳动能力鉴定为六级伤残,为治疗工伤负债累累,为了获得赔偿我几乎跑断了腿,就在法院受理了我的案件时,法院就给我送来了行政诉讼的传票。为什么要拖到这个关节眼上
是谁在和公司一起欺负我?
谁能帮我?(在网上说说办法吧,我请不起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