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6年遭遇工伤事故,当年被认定为工伤,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我的医疗费。但是公司恶意诉讼,第一次工伤认定被撤销,并且判决“仲裁裁决不发生效力”。 2009年我被第二次认定为工伤,现在已生效。我再要求劳动仲裁,回答说“不再二次裁决”。 现在我要到法院诉讼,我的诉讼请求除了上次仲裁过的医疗费之外,还有后来发生的医疗费和交通费等。请问这样可以吗?(听说仲裁是前置程序,后来一部分费用未经仲裁,是否还要经过仲裁?)谢谢!

劳动纠纷
2010-03-11 18:15: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行政复议程序
工伤索赔 6655
赠与合同纠纷是否可仲裁
民法典 678
赠与合同纠纷是否可仲裁
拆迁仲裁案件是否有诉讼时效
民法典 382
拆迁仲裁案件是否有诉讼时效
仲裁能否确认合同效力
民法典 456
仲裁能否确认合同效力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08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54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10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010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29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4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