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临时雇用工人卸货,干活过程中一个工人不小心从车上摔下来,颈椎骨折,我公司需要付责任吗?负多少责任?谢谢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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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现有信息,给您回复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由于您的雇佣工人是在您公司指示的卸货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并且不存在主观故意,您公司应当依法承担完全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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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很明显公司与工人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所以公司应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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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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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