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们在9几年将一间房子租给别人使用,当时签合同时好像只写了长期租用,每月租金150元,半年缴一次,没有写双方的违约责任,现在我们要收回房子,但是对方不同意,对方要求我们赔对方15000元,或者今年年底在退给我们。合同在之前被小偷偷了,对方有合同,我们在今年3月到现在一直在跟对方协商,无法成功。
房子产权不是我们的,是亲戚的,亲戚要求必须拿回房子,请问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解决吗?请律师帮助,谢谢了!!!
-
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腾退房屋。
-
协商无果直接去法院起诉。
-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不需赔偿。但要给他一定的宽限期(给他另找房子的时间)。你合同没了,可以找你亲戚一起出面找其协商。
-
你们所签订的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给予对方一定腾退房屋的合理期限。
-
对你们不利,年底就年底收回嘛。最好写个东西。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