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结婚后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1996年我老公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与别人签订了卖房合同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我一直未同意,所以后来房子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我一气之下于1999年与老公办理了离婚手续,我想问一下我现在事隔三年多这么久还能获得此房产的赔偿权吗?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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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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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房产很难再在要求返还,只能要求合法房产一半的权利。武汉专业婚姻家庭财产案件律师。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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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的99年阿,应该09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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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物权是不存在时效的,但现在还有些问题?房子现在谁住着,离婚时对该房如何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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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们当时离婚时,房产是如何分割?如未分割你有权依法起诉确认房产买卖行为无效,并依法主张分割房产,但是购房款应返还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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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聘请专业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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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应当认定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时,没有分割房产,你现在依然可以要求分割。至于他卖房合同的事,则属于另一个法律关系,不影响你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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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