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月与中间人签订制作安装断桥铝门窗合同,等到我方合同履行完备时,业主提出窗户颜色和格式和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要求重新制作。而中间人没有告知我方的颜色差别和窗户样式,我方是完全按照中间人提供的图纸施工,事先也和中间人确定颜色和制作方案,还让中间人必须告知业主。并且签订制作门窗协议。
现在业主于口头告知中间人的颜色和制作方式为由,要求重新制作。这样就等以报废,所产生的费用中间人口头承诺承担,但没有实质的行为。我方怕改完以后还是没法结账,而是越拖越深!
所以我想通法律方式解决!希望能得到律师的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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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中间人承担责任。可以让他写一个协议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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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按图纸施工完毕已经履行了合同,现在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安装费,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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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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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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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答应重做,可由中间人以书面方式对此进行说明;
2、中间人出现的过错应由委托人——业主承担,如中间人不配合出具书面说明,你可直接要求业主支付制作费用。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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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如果承诺承担费用,你们可以写在书面上。如果不写,你不用重做,因为你是按照施工图纸完成的,况且你跟业主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业主有异议,让他去找中间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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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