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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10.02.26到金台路XX造型上班,直到05.06号公司把我调到三元桥左家庄西街XX造型区上班,说是工作需要,然后到06.23号,我要辞职,结果他要扣我工资不给。其中包括XX造型1000元押金,还有XX造型上月31号到这月22号的工资,共23天工资。最可恨的是还要我上个月的保底扣掉。1000押金+300(23天的保底)+1050流水=2350元

其它综合
2010-06-26 16: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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