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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欠我家钱,用客车抵债,并公证了。(我们还没有到公司去转让,那人就下落不明了)我家接手后,因那人还欠客运公司几个人的钱,他们利用职务之便,以我们私自转让的说法把我家的车给停了,他们说只要把欠他们的钱还了就帮助我们转让才能正常营运。

经济相关
2004-04-07 17:54:0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现在很多人都存在误区,认为所有事情办理公正,就万事大吉了,有些行为或事件即使经过公正仍然无效。你的公正只证明你们有抵债行为的存在,必须办理过户,你才是车辆的合法拥有者。今后遇到问题因该慎重考虑,咨询一下公正的作用再去办理。
  • 某人的以车抵债的行为有效,车辆所有权自交付时起已经转移归你所有,未办过户手续不影响抵债合同的效力以及车辆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事实,客运公司那几个人对于某人的债权应当采取正当的途径依法解决,如果他们认为某人将车辆转移给你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抵债合同,而不能采取停运你的车辆的办法来主张他们应当向某人主张的权利,他们要求你把钱还了,是没有任何道理的,你也没有代某人还钱的义务。建议先找客运公司要求恢复线路经营,如客运公司不许可,可以针对客运公司提起诉讼。
    经本人分析该案我认为上述观点和处理方法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对某人转移车辆是否同时将线路经营权一并转让给你,没有明确,另外如果将线路经营权一并转让给你了,是否需在客运公司办理变更经营权的手续,这都需要明示。
  • 强烈支持3楼的说法
  • 谢谢!您是律师吗?您认为我们这场官司好打吗?
  • 我觉的你这场官司目前还不好说好不好打。
    你们现在到可以先起诉他们侵犯你们财产的行为,
    而后还需要起诉客车转让方确权客车的权属。然后依据法院判决依法办理车辆转让登记。
  • 小心,客车抵押公证机关不是登记部门,应是车管部门,你的抵押可能未生效,至少不能对抗第三人。
    另,请你讲清楚是客车抵押还是客车运行线路经营权抵押???
  • o~不好意思看错了,不过未转移产权之前仍只有债权而无产权,因此你不能对抗第三人,你和其他债权人只有平等的请求权,而无优先受偿权。如果他人起诉并查封该车,你得不偿失!
    建议最好过户,万一不行悄悄以抵债合同起诉,胜诉后赶快过户。
  • 想方设法办理过户手续。
  • 回复棋版主的观点:
    关于车辆所有权转移是以交付为准还是以登记为准,历来争议不断!
    我的观点应以登记为准,因为: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登记,登记具有公示效力,交付没有公示效力,交付不能对抗登记权人(包括办理了过户的受让人),就更谈不上善意第三人。
    基于车辆占有人无所有权,只能依据合同要求债权,这与你撤销合同并不矛盾。
    合同有效,其他债权人一样可以申请查封,因为合同形成的只是债权而不是物权,原车主还是法律上的车主,查封其车有何不可!
  • 同意10楼意见,汽车在没有过户之前你只享有债权没有该车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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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