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凌晨3点肚子痛老公打120送我到医院生产,检查后告之宫口开口小等待,一直痛护士就给我打安定睡啦,下午医生听胎音无急给剖腹,儿子在肚内已过15小时之久,给小儿评分3分,也未送儿科抢救,又过3小时老公发现儿子全身青紫急送儿科抢救,后下病危通知书好在爱儿命大,从儿子出生6天就全国到处求医,定位脑瘫患者,大脑缺血缺氧的后遗症,现在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是我一生的痛苦一生自责,给我的家庭带来太多太多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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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认为医院在医疗的过程中若存在医疗过错的;【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并要求医院盖章并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应及时处理;【3】向市卫生局申请并授权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若是医疗事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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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怀疑是医疗事故,应当取得有关住院病历资料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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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该医院的主管卫生局申报医疗事故,按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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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很长时间了,不知道你们是否和医院协商没有?很可能医院需要赔偿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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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