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了3年多,期间公司一直不签合同,6月初忽然通知我解聘了,并说按规定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共三个月工资。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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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还可以请求双倍工资赔偿,你可以先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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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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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当向你支付二倍工资,二倍工资自2008年2月份起支付至2009年1月1日止,但目前可能已经过了仲裁时效;公司无任何理由解除你的劳动关系也是违法的,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你现在可以尽快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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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双倍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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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的工资。
可聘请律师办理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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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