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0日向北海市**房地产购**湾公寓一套面积为54.7平方,每平方4807.68元,总价276057元,首付款86057元,2009年12月1日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2009年12月31日付管道燃气初装费和水电开户费共5778元,付契税8281.71元。余下购房款19万由甲方帮助向工商银行办理贷款手续。2010年6月17日甲方电话告诉说贷款不行,主要是发现我在工商银行有不良记录,我是外地退休人员,08年来到北海的,当时在北海工商银行办卡时有人好心要我办一张牡丹卡,可以今后老家打钱过来,只要打到牡丹卡就可以少付手续费,结果到现在一次也没有用过,这次贷款却说我有不良记录,真的不知如何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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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跟银行解释清楚
这个不是法律能解决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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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商银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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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