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现已办理完毕离婚手续,法院已发放判决书。但由于房子为我前妻单位产权,现由于单位原因尚未发放产权本,因此,法院对于此房产的判决为:待房产本下发后,才允许分割。请问,此时,我是否为该房产的共有人?我是否有权将房子的一半面积出租的权利?若单位迟迟不下发房产证,我的权利怎样得到保障,如何体现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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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下来可以分割
你有居住的权利,由于不是产权人你也不可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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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故暂时不能分割。目前可以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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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可以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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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现在你只能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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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不允许分割,但你享有居住权.目前情况,你不能对房屋进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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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你说的房子是公房,所以不能分割,你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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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没有分割前你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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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