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有一套96年买下的建筑面积44平米土地证为11.29平米的单位砖混结构房改房,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今年我们单位要开发,所以要拆迁我的房子,给出了1比1.2的赔偿方案,也就是说还建给我53平米的房子,但我不同意。因为我旁边也有一幢楼这次也在单位拆迁范围之内,他们的建筑面积是76平米,土地证上是10.86平米,开发商给出了还建了91平米的方案。所以我也要求开发商给我91平米。我的理由是这样的:开发商要的是国有土地证上的建设使用权,既然我和旁边那幢楼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是一样的我就能要求开发商还建同面积的房子,我补给开发商76-44=32平米的砖混结构的建筑成本每平米500元,也就是说我给开发商16000块,开发商还建给我91平米的房子。开发商不同意我的补偿要求,把我们没签协议的几户人家移交给了拆迁公司,还扬言说不管我们签不签协议他们都能把房子给我们拆了,我们该怎么办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