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3月份在网上查阅了一家叫(上海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它声称可以通过培训英文OET到澳大利亚做注册护士。于是我就找到这家公司签了培训合同。并支付2万元培训费。
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又把我等一行人带到‘上海某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某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出国,培训,拿工作签证协议。
在2006.年12月我去了澳大利亚。移民局通知没有雇主担保是无法拿到工作签证。所以在2007年11月底我只能回国。
回国后我到处找扬某希望她能退回押金。可无论如何都找不到。最终我们在浦东新区法院将2个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现在判决已下,虽然是胜诉,但法院判退回押金。公司早在07年12月份就找不到了。现在已被虹口区工商吊销营业执照。使想我们还能拿到钱吗???
以上是我的上诉书.能打赢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