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0年11月结婚,2000年6月我公公首付38000元贷款给我们买的房,期限为十年。今年6月还清。房本是公公的名字,贷款一直由他还。2008年4月公公和婆婆闹离婚,公公不再管还贷款,由我们夫妇还。2009年4月公婆正式离婚,民事调解书中写道:“夫妻共同财产丰南区友谊楼7栋2门201室楼房归(婆婆)所有,婚后购买的平房三间财产权归(公公)所有。原、被告对丰南区电业楼8-1-501室楼房享有的权益归婚生子(我老公)。房子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今年3月3日老公因病猝死。我提议把我们的房子过户给我女儿,可公公不同意。公公已再婚。我该怎么办,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地的律师说法不一,我很迷茫,从网上查到您的联系方式,给您添麻烦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