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85年结婚,86年分家,兄弟三人,大哥是胜利油田职工,二哥和我都是农民,当时分家时有前后两个院,前院归我二哥。后院房子五间,三间大北屋归我,两间小屋由我母亲居住,其所有权由我大哥安排。大哥每年给母亲200元钱。二哥和我每年每人给母亲小麦300斤,食油4斤棉絮2斤,烧柴300斤,现金每月5元。87年二哥病故。二嫂改嫁。大哥回来和我说,老三啊,你二哥没了,分家说的咱也不算了,咱这样吧,房子我也不要了,你在家种地,你就管这咱母亲吃,我管这咱母亲钱花。就这样直到现在。春节前后,我村因为修路需要搬迁,大哥回来和我争房子了,他先把母亲说的和他一个情理,说房子两间就是他的,然后把我的两个姐姐也说的和他说的一样。前几天,拆房开始了,我给母亲租好了住处,大哥不让,硬把母亲抢走了,然后找上了我大姐,二姐,说是商量母亲的养老问题。说是国家给的每人每月150元租房费不够,要我和大哥再多加钱,再就是给母亲雇个保姆,有我兄弟俩出钱,这些我都同意了,又说要我五分之二的家产,我不同意,弄了个不欢而散,你说我该怎么办呢?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