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工作是技术工程师,每个月基本上没休息。加班没有加班费也没有调休,但是如果我请一天假公司就要扣我160/天。所以繁重的工作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所以我就想辞职。
因为我一直在外面跑的,不怎么方便去公司。所以我4月22日给老板发了辞职邮件,辞职信添加在附件里面。当天老板就回邮件了,意思是希望我还是留在公司继续工作,但是我去意已决,所以就和老板清楚的表明了一定要走的决心。老板没有不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就一直耗到现在。这个辞职的事实是存在的。
今天是5月24号,期间我一直在与公司新招的员工在交接,今天我和老板说明天不来上班了,请将压的那一个月工资发给我。老板突然说不许走。说我的辞职信他没批准。说我没有给他纸质的辞职通知。所以我想问:就算我给了他纸质的书面通知他耍赖怎么办?他完全可以不承认的。因为又不要他签字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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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电子邮件也可以作为书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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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可以被认定为书面通知的,扣发工资无理,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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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辞职无须批准,而且电子邮件本就属于书面形式,您符合离职的条件。对方拖欠工资,拖延办理退工手续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您有权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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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不管何种形式通知,只要你能证明对方已经收到即可;
2、你可提请仲裁申请,要求支付加班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并退还扣押的一个月工资;
3、以后遇到此种情况,可发EMS邮政快递并保留快递单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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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