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9日我的朋友马找我借钱,借钱的原因就是想在滕州买一套房子。我在4月19号在我朋友那里借了10万家上我的10万。就一起借给了马。说的是借期为15天。可是都超期半个月了 马迟迟不肯归还 。后来马说如果不行就把他买的房子给我。我们之间确定了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5月20日 办理过户 到了20号 我们去房地产交易大厅 工作人员说不能办理房产证。这个房子是城中村改造工程 是集体产权 不能过户.可是马当时说的能办理房产证 和过户手续。可是现在不能办理,我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 来要回我的20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