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人最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通过中介签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交了一部分定金(还有一部分合同上写明剩下一部分定金过后要补交),但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所以没办法买下那房子,那定金是不是就没办法拿回了?还欠的那部分定金要不要补交?这样还要不要交违约金?中介会不会因为违约而要求交一定的中介费?(合同上写着:如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买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十日,卖方可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买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份之二十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没收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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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一般是不能要会来了,没有交的定金可以不给,对方没收了定金就不能再要求违约金了,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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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补交定金或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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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子确实不能买了,则己交的定金不能再拿回,未交的也无须补交,中介应当会要求你付中介费,但是若要求支付全部中介费,目前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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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的责任,定金肯定是没收,建议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建议委托律师维护你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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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在合同成立后反悔、属于违约在先,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方作为守约方可以要求你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你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方可以选择没收已经缴纳的定金,其余的定金无需继续缴纳;也可以选择要求你方承担购房款20%的违约金。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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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