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先生: 我母亲今年4月和续夫离婚,由于房产分割原因欠下对方2,6万元,由于钱用来购房,无法一次还清,对方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来执行人员要求我们分期还完,要不拍卖我们的房子,到现在以还9千元尚遇1,7万 今天法院打来电话要执行费500元,具我母亲说,法院说每要他上门执行一次就要我们付500元(我们离法院很近) 我对此不理解,执行费到底该谁付,又是怎样的标准呢 难道执行庭来一次我们就掏500元,他天天来我们就无力还帐了~ 忘律师先生百忙中予以解答,万分感谢

民事相关
2005-01-26 00:39: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