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了一套住房,合同签订为今年4月30日交房,结构开发商说是因为他们施工人员紧张和政府原因,要推迟到6月30日才交房。我们去找他们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开发商说这不是违约,不予赔付。去找开发商协商过一次,开发商答复要到2010年6月30日才交房,至于违约问题,开发商不承认!请问现在我们需要做些什么?现在需不需要不找房管部门?如果起诉,是现在就去起诉呢还是等到6月30日交房的时候再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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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起诉,更好计算准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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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房后再起诉便于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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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