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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情况如下:双方已经签了合同给付了定金,但尚未正式交易.合同当中最后一笔款项写明是于房子交付时给付.只是数额较其他一些房屋交易来的大点.原本马上就要正式交易但卖方临时提出要将此最后一笔款项提前给付,而房子并没有同时交付,如若不答应其将不履行合同.请问,这样该如何处理?如果实在协商不下,是否只能要求其赔付双倍定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另外的比如交通费等等一些费用.由于合同没有执行对于房产中介是否可以追究一部分连带责任?具体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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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2 13:04: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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