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0年我家的农田被别人经过城建和土管批准为宅基地,当时商谈给我青苗补助费7000元整,开始给了3000元,打了4000元的欠条标明第二年付清,可第二年没给,所以我就没让他建房子,现在他因为欠别人的债把这块地抵押给别人了,因为现在已经过了十年了,我想问一下现在这块地的使用权是我的还是他的,当时没有签任何合同和协议,只是口头谈了一下。我能不让他建 吗?有什么法律上的依据可以使用,假如土地使用权在他那里,这么多年了他应该怎样补偿?谢谢

房产纠纷
2010-05-15 06:12: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