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一家民营单位上班,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是单位拒不办理,咨询了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按劳动法第37条,但是劳动保障部门告诉我,递交了辞职报告后要等30天,而且30天后还有15天单位办理辞职手续时间,如果单位还是不办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保障部门用5天时间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要用60个工作日来裁定,这样算下来一共要用将近5个月的时间!
因为比较着急,等不了这么长时间,单位里的人告诉我,我可以旷工15天,然后单位再开除我,我的档案在人才市场,不知道被开除的记录会不会记载在档案里?对以后就业会不会有影响?
多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