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企业工作从1998年至今,属于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之前我2011年1月底因为家庭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2011年2月底公司领导口头同意,2011年3月14号部门主管和人事主管在我的书面辞职报告上签字同意辞职,公司经理却不给签字。公司经理说同意我辞职,但是暂时不给我签字,不给办理离职手续,让我先请长假,请假期间可以自己出去工作,公司不干涉。但是我的养老保险都在公司,如果我请假公司就给我停交或者我自己全部缴纳。我不同意公司这一做法,我想问一下我这边劳动合同没有接触,再去其他单位签合同工作是否可以?公司这样做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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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辞职报告提交一个月即可以离职,否则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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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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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