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给儿子按揭贷款购买的第二套房产,首付及日后还贷,都是父母偿还,但房屋产权登记用儿子的名字登记,产权也归儿子所有,贷款还未还清。现儿子与儿媳离婚,这个房产如何分割,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什么手续证明是儿子单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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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以登记为准,而且是婚后取得,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那么此房就会被认定为共有财产,如果想减少损失,还是建议马上委托有经验的律师介入处理效果更好,具体细节还是建议直接面谈咨询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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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那么这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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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