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给儿子按揭贷款购买的第二套房产,首付及日后还贷,都由父母偿还,但房屋产权登记用儿子的名字登记,产权也归儿子所有,贷款还未还清。现儿子与儿媳离婚,这个房产如何分割,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什么手续证明是儿子单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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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除非你能拿出当初相关书面证据证实单方赠与了你儿子而与你儿媳没关系,否则只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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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做了详细回答,如果处理不好,此房产肯定是婚后共有的,具体细节还是建议直接面谈咨询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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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