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家,前一个月和下家签了份买卖合同,下家需要贷款,但是现在银行房贷收紧,办不下贷款,为此下家以新政为由要中止合同,说是不是抗拒的因素,请问我可以告下家吗,可以获得怎样的赔偿,打官司的胜算有多少。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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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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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才能帮你判断.建议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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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具体约定有哪些?你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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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家是否违约,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建议带上合同与律师面谈,律师审查合同后才能给出确切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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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胜算很大,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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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下家,至少能获得违约金,造成损失还能赔偿,打官司的胜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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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家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可约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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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贷款不能获批,买方应当以现金补足。1、如果你们的合同也是如此约定,买方在不能获得贷款的情况下不能以现金补足的,构成违约,你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打官司获胜的几率较大。2、但是如果没有该条约定,国家政策变动属于情势变更,买方的确可以依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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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结合合同的约定才能知道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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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赔偿是必须的,只是具体金额问题由法官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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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