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于2009年11月14日受理了我起诉某保险公司的保险官司。2009年12月12日、2010年1月13日、3月12日三次审理。时至今日还未进行笔迹鉴定。我感觉法院是在有意拖延时间。不知法律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限有无规定?如我对法官拖延时间有意见不知道那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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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委托律师协助你办理诉讼,以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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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一审法院的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案件6个月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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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般普通程序一审是6个月,但鉴定的时间不计算进去,如果你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法院的领导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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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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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不包括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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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但有新证据,鉴定等情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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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