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3月末在丹东买的房,自己不在那,从看房选房都是家人看的,家人都是普通老百姓,对一些法律,规则什么的都不太懂,我去付钱时候(全款)只有认购合同和收据,当时只是说等通知签合同,这都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今天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说这房可能连售楼手续都没有,而且这楼是抵押出去的,所以办不了合同和发票,(这个开发商有大概10多栋楼,据了解都是签过合同了)我们能要求退款吗?在交钱时候他们还让签了个免退免换房的字。这类事情该怎么解决呀?谁赚钱都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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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准备起诉吧,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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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款,如果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已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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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房,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或是已抵押的房屋,还可以要求相当于房款金额的赔偿。至于交钱时让签的免退免换的字,在此情形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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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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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预售许可证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协商不了可以及时起诉,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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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及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退房并且要求其承担一倍房款的 损失。
具体操作事宜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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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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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