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按合同缴纳2008,2009的物业费和供暖费,但物业公司也未电话通知,现在他们要按物业合同收取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我的合同是百分之一);供暖费要按供暖费的50%收取违约金。我的问题是:滞纳金,违约金的比率有何规定,缴纳的时点即违约天数怎么算?
-
看你的合同有无约定 有约定从约定 违约金50%显然是过分高了
-
可以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的数额
-
既然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那么家按合同约定的计算办法处理
-
违约金和滞纳金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起算时间为你应该缴费的那天。
-
滞纳金高了
-
按照合同的约定,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总标的的20%。对于天数没有限制
-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降低。
-
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物业公司规定的滞纳金过高,可以要求其适当降低。
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具体操作事宜可以与我联系。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