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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这样一个情况,2006年6月2日我才与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合同,上面有写违约金1000元,但是我现在想做到8月就不做了,因为我假如不签这分合同,我7月就拿不到年终奖,我想问一下,假如我提请一个月申请辞职,而公司批准了我辞职,那我还需要付违约金吗?还有假如辞职不批,我就矿工3天算自动离职,而我想拿我的养老保险证就必须要付违约金吗?如果我付了违约金那矿工3天那月上班的工资是不是不能扣我的,或者说可以拿这部分上班的工资来抵我的违约金?期盼您的回复。

劳动纠纷
2006-06-13 05: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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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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