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的一家擦鞋店。前几日给顾客洗坏了一个包。是香奈儿的 买时2万多。发票收据都有!顾客要原价赔偿!说是买时到现在不超过3个月。我们该怎么办?这中情况最高赔偿额度有法律法规的依据么?谢谢。问题补充:
第二十六条 对于非保价服务的衣物,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衣赁证所标注的购物时间、价格实行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为20%(不足按一年计)逐年递增,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购买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赔付额应当为购买价格的95%;购买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赔付额应当为购买价格的90%。不能示购衣赁证的,可依据收件单上记录的品牌参考市场价,以折旧估价赔偿。未标明品牌、规格、新旧程度的按洗涤费用最高不超过20倍予赔偿。赔偿后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如消费者索要,可减少30%的赔款
以上条款能为我挽回多少损失。对方未保价清洗。是不是可以按洗涤费用的20倍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