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一直和我们生活,父亲去世后,奶奶把房子过给我(奶奶的名字),并立了遗嘱公正,后一直由母亲赡养,现奶奶下身瘫痪,叔叔和姑姑过来服侍奶奶,并以送养老院为由,要我们交出奶奶户口本和身份证,当时这房子由姑姑和父亲合力购买,可叔叔数10年没回家看望奶奶,如果我交出户口本和身份证,不知道会有什么风险,会不会公证处的人会去奶奶家立什么遗嘱推翻之前我做的公正?或公正当年房子部分由叔叔出钱购买,亦或公证在奶奶最后阶段由叔叔和姑姑,母亲合理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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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叔叔、姑姑无权要求你们交出奶奶的户口本、身份证。即使他们拿到了,也不能改变奶奶所立遗嘱。
2、房子在奶奶名下,无论谁出钱购买,产权均归奶奶所有,奶奶有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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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叔叔确实没出钱,那么公正也是无效的,他没有出过钱的证据。给你的遗嘱经过公证了合法有效,一般公证处是不会上门给你奶奶做公证的。你不用交出你奶奶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你叔叔和姑姑服侍你奶奶也是理所应当的,这是他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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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麻烦,你们不配合他们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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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产权房,,没奶奶同意是不能变更遗嘱的,详情最好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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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可能.但如果房子已经过户给你,则他们就不太可能再作什么手脚,但如果只是有公证遗嘱,则有可能以新的公证撤销以前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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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已经过户给你,则他们就不太可能再作什么手脚,但如果只是有公证遗嘱,则有可能以新的公证撤销以前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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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太担心,户口本和身份证你没有义务交出来,你有奶奶公正的遗嘱,有效力,房子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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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