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某供电公司承建的沿河路旁地下电缆施工时发生了意外,导致左眼失明。后被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七级伤残。事发工地由包工头乙负责组织民工施工。请问这属于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吗?能否要求供电公司和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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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属于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你可以提起诉讼,将供电公司和乙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供电公司和乙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对你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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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要求包工头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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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供电公司和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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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应该要求乙赔偿。本律师专业办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如果需要可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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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属于工伤.可以找供电公司和乙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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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应该属于工伤,可以要求供电公司和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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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包工头和供电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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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议要求供电公司进行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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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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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