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0年4月27日晚 买的电脑。但是商家给我介绍的笔记本电脑 我非常满意。而且也谈好了价钱。4700元。而商家说先交定金。500元。。我就交了。 之后他们说因为下雨 。会耽误拿机器的时间。结果等了一个小时左右。这一个小时他们给我介绍了另外一款机器。介绍的时候也非常不错。各方面我都满意。那个机器又慢。我就决定换这个了。最后把后面这个机器拿来时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由于着急。我只检查了机器的质量。没什么问题就带回家了。可是一回家才发现。他们给我拿的机器 完全不是他们给我介绍的那款。并且发票上面只写了4700元 并没有写型号。后面这个机器市场价才3000元。我花了4700买的。并且商家误导消费。而且不提供真实信息。并且以赢利为目的像我推荐其他品牌。这过程中他们给我写了一张质保书。是书面的 有他们公司的章。内容是。如果我的型号不比***型号好。可要求退换货。下面是他们的公章。第2天 我就提着电脑去找商家协商。他们告诉我 非质量问题 不予退货。如果退货 扣700元。理由是 硬盘损失费。如果换货就得加钱。现在我不知道要怎么办好了。请帮帮我行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