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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取证”是什么意思?谢谢!!!

民事相关
2010-04-27 19:53: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法针对当事人举证方面的一条总结性的规定,其原文是《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谁主张谁取证”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比如,甲说乙打碎了自己家的玻璃,甲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家的玻璃碎了,并且是由乙的行为导致的。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