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商业贷款买了房,现在还没拿到房产证。当我去拿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只给了我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贷款合同也还没给我,告知我银行的贷款手续还没完成(但是我已经还贷了6个月了)。后来我查看购房合同复印件,其中有明显说明:此合同共3份,出卖人,买受人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各一份。复印件的首页有标明“买方存”的的字样。
这种情况属于正常吗?对以后会不会有些什么影响呢?
谢谢各位专业人士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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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合同你手里有复印件,虽然在效力上不比原件有保障,但是最后若出现纠纷,你是可以要求法院调查取证的,当然你也可以依据购房合同上的条款要求给你原件一份。
二、更关键的是你的银行贷款这一块。依据你的描述,银行贷款手续还没有完成,那你怎么会开始履行每月的还贷了呢?建议请当地律师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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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要求给原件。
可以委托律师沟通处理。
具体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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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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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原件.如有不明可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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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