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男朋友想在5月在西安买个房子,我本身是山东户口,由于房产国家新政策,我可能不能在西安贷款了,男朋友是西安户口,想用他的公积金贷款,首付大约15万左右,我家出十万元,男方家出5万元。因为我要去外地上研究生,所以不想登记结婚,请问如果需要他贷款,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我们共同所有,因为我们买的不是现房,5月份买上要2012年才能拿到房子。2013你年才能拿到房产证书,能不能在房产证书上写我们俩人的名字,房产证没有拿出来之前,怎么样才能证明房子是我们俩个人的,去公证处公证?还是去房管局?打扰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