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个私人公司那里做了两年几啦。。但公司没有同我签劳动合同。社保也没有买过。。事情是我只是用自己休息的时间去同一位车主出去外面装音响。。公司就以这件事为由。指我违反公司规定。。叫我自己辞职。先发齐上个月的工资和奖金我。。我当时没有出声就走了。。到了17号我回去出了3月的工资。想问一下我还可以要求其他补尝吗。。我是在一间卖汽车的公司里上班的。。如果有那我下一步怎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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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没有给你签合同的赔偿,一共是23个月的工资。
是哪一家公司的,是海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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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并补交社保。
2.由于你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针对第一条,你可以拿回另一倍的工资,及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
3.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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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