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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看到一个卖小产权的房的人。价格是挺低的。卖主说是开发商抵债抵给他的房子。他在宣化。住不了所以就出售。房款一次性付清。如果真的决定要。房主说先去开发商把名字合同都变更了以后。然后就没有他的关系。钱给了卖主。以后如果开发商有什么事情直接找我们就可以。不知道这种做法可靠不。

民事相关
2010-04-21 11: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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