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前,他父母拿了4万(明确指出是不要我们夫妻偿还的)剩下的我们自己出(我们出的这部分是我家亲戚借给我们的和我们自己恋爱期间的共同积蓄,还有就是以他的公积金去银行贷款,),出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不过房产证上是我跟我男朋友的名字,我们准备明年才拿结婚证。现在供房都是拿我们两个人的公积金供房。(我也有公积金的)请问如果将来分开了,这财产是属于夫妻公共财产还是其他财产?我的利益有什么损失?如果有所损失,我该这样才能保护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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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登记在你们两的名下的,即便是结婚前买的也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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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忌讳,还是签一份协议把各人出资及享有的份额说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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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前属于共有财产,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现在你们分开而主张分割该房屋的话,那么就按照你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折算成现金,如果是结婚后离婚,那么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将对该房屋进行平均分割。
3.为了减少你的损失,你可以要求签订一份协议,就该房屋享有的权利的份额作一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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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